各市州、县市广电局、省电台、省电视台、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局直各有关台站: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 62 号令(《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010年2月6日起施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实施细则也已下发各单位。为迎接总局下半年对落实62号令情况进行的检查,结合全省技术维护竞赛评比工作和春季“五防”工作,省局决定从2010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系统内组织技术维护安全大检查。 具体事宜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各专业实施细则落实整改情况;
2、春季“五防” (防火、防雷、防风、防汛、防盗)工作落实情况;
3、《吉林省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竞赛评比管理办法》年度检查表相关内容。
二、时间安排
1、自查自改阶段
从5月15日至6月1日,各市州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自检自查。
2、复查整改阶段
6月1日后,省局、市州局要对所辖地区各有关单位进行复查。对所查出的问题,应现场指出,督促其立即改正。
各单位要根据2010年上报的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自评估表,认真对照查找差距和薄弱环节,继续深入做好实施细则自评估工作。各市州局要在在6月17日前,将本地区各单位的完善技术系统配置整改方案汇总上报省局科技处。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省六五二台要负责全省的网络系统和微波系统汇总上报,局直单位的整改方案直接上报省局科技处。省局将在检查的同时抽查自评估工作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