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播电视局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脱贫攻坚题材
电视剧创作播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广播电视站,各县(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集团(自发):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脱贫攻坚题材电视剧创作播出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0〕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整体布局,科学规划,积极做好脱贫攻坚题材电视剧创作播出各项工作。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脱贫攻坚题材电视剧创作播出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