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健康发展,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人(公司)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依法办理,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虚假宣传、违约毁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五、发生违法失信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信用修复完成后,继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重信守诺,维护良好的企业信用记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七、严格遵守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地报告有关情况,不瞒报、不虚报。
八、本《信用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承诺人(公司)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