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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普法责任清单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http://gdj.jl.gov.cn/ 2019年11月27日 13:46: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内容

普法方式方法及渠道

责任部门

备注

法律

1

宪法

在“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宪法知识竞赛、宪法征文等活动;同时,制作宣传单、宣传品等,向广大社会群众宣传行业法规规章。

政策法规处

 

行政法规

2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传媒处: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1.传媒机构管理处

 

3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制作宣传单、宣传品。

媒体融合发展处

 

4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制作宣传单、宣传品。

媒体融合发展处

 

5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

1.传媒处: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1.传媒机构管理处

 

6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

印发执法工作手册,在全省年度工作会议上发放到市州执法人员。在实际检查中,针对接收境外电视节目宾馆酒店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

对外节目管理处

 

7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制作宣传单、宣传品等,通过广播电视及村村通工程建设,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行业法规规章。并通过在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讲解进行法制宣传。

安全传输保障处

 

8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印发执法工作手册,在全省年度工作会议上发放到市州执法人员。

对外节目管理处

 

部门规章

9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有关规定的学习,并将其落实到日常未成年人节目管理当中,在涉及未成年人节目报备、审批、推优等工作时,积极主动宣传有关规定,并将相关内容印发给未成年人节目制作单位。

宣传处

 

10

关于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材料的决定

通过在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讲解进行法制宣传

传媒机构管理处

 

11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

将相关法规规章发送给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普法宣传。

科技处

 

12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废止、修改和宣布失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通过在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讲解进行法制宣传

传媒机构管理处

 

13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

通过案例解析的方式,组织业务培训,在行政机关内部普及行政复议有关规定。

政策法规处

 

14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1. 在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官网公布;复印法规内容,在查处违规从事专门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时,向相关行为人宣传行业法规规章。

2. 制作宣传单、宣传品。

1.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2. 媒体融合发展处

 

15

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通过在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讲解进行法制宣传

传媒机构管理处

 

16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通过在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讲解进行法制宣传

传媒机构管理处

 

17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制作宣传单、宣传品。

媒体融合发展处

 

18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

通过制作宣传单、宣传品,向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宣传相关行业法规、规章。

科技处

 

1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1. 宣传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有关规定的学习,并将其落实到日常节目管理当中,在涉及节目报备、审批、推优等工作时,积极主动宣传有关规定,并将相关内容印发给节目制作单位。

2. 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1. 宣传处

2. 传媒机构管理处

 

20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

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传媒机构管理处

 

21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通过登记注册工作,向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宣传有关行业法规、规章。

人事处

 

22

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传媒机构管理处

 

23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检查监督暂行办法

组织行业内从事行政审批业务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宣传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

行政审批办公室

 

24

广播影视节(展)及节目交流活动管理规定

印发工作手册,面向社会各类活动团体及各级广播电视台宣传讲解。

对外节目管理处

 

25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通过组织内部审计工作,举办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培训等,向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宣传行业法规规章。

规划财务处

 

26

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

组织培训,宣传《立法法》和立法程序有关规定。

政策法规处

 

27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

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传媒机构管理处

 

28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传媒机构管理处

 

29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在发放《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时,对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及法条讲解,并根据情况培训学习。

安全传输保障处

 

30

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通过在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讲解进行法制宣传

传媒机构管理处

 

31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

通过统计季报和年报工作,或通过举办广播电视统计工作培训班,向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单位宣传行业法规规章。

规划财务处

 

32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传媒机构管理处

 

33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传媒机构管理处

 

34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

制作宣传单,梳理电视剧送审管理工作流程及所需报审材料,向省内各电视剧制作机构发放。

电视剧处

 

35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并在检查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进行讲解宣传。

安全传输保障处

 

36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传媒机构管理处

 

37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在工作检查中有针对性的对服务单位进行宣传。在日常工作中开放办公电话,方便服务单位随时咨询。

对外节目管理处

 

38

关于废止《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通过在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讲解进行法制宣传

传媒机构管理处

 

39

关于废止部分广播影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通过在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讲解进行法制宣传

传媒机构管理处

 

40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1. 在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官网公布;复印法规内容,在查处违规从事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时,向相关行为人宣传行业法规规章。

2. 制作宣传单、宣传品。

1.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2. 媒体融合发展处

 

41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印发执法工作手册,在全省年度工作会议上发放到市州执法人员,要求依法依规执法。

对外节目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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