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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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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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方式方法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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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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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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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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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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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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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宪法知识竞赛、宪法征文等活动;同时,制作宣传单、宣传品等,向广大社会群众宣传行业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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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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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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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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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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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媒处: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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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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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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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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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宣传单、宣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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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融合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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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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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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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宣传单、宣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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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融合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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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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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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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媒处: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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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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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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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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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执法工作手册,在全省年度工作会议上发放到市州执法人员。在实际检查中,针对接收境外电视节目宾馆酒店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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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节目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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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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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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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宣传单、宣传品等,通过广播电视及村村通工程建设,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行业法规规章。并通过在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讲解进行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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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传输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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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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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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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执法工作手册,在全省年度工作会议上发放到市州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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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节目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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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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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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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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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有关规定的学习,并将其落实到日常未成年人节目管理当中,在涉及未成年人节目报备、审批、推优等工作时,积极主动宣传有关规定,并将相关内容印发给未成年人节目制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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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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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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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材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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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讲解进行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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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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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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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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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相关法规规章发送给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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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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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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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废止、修改和宣布失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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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讲解进行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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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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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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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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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案例解析的方式,组织业务培训,在行政机关内部普及行政复议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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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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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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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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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官网公布;复印法规内容,在查处违规从事专门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时,向相关行为人宣传行业法规规章。
2. 制作宣传单、宣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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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2. 媒体融合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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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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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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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讲解进行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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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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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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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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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讲解进行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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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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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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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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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宣传单、宣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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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融合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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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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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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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制作宣传单、宣传品,向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宣传相关行业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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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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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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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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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宣传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有关规定的学习,并将其落实到日常节目管理当中,在涉及节目报备、审批、推优等工作时,积极主动宣传有关规定,并将相关内容印发给节目制作单位。
2. 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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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宣传处
2. 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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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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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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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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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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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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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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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登记注册工作,向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宣传有关行业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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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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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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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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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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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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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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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检查监督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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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行业内从事行政审批业务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宣传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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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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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影视节(展)及节目交流活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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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工作手册,面向社会各类活动团体及各级广播电视台宣传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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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节目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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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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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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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组织内部审计工作,举办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培训等,向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宣传行业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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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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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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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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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培训,宣传《立法法》和立法程序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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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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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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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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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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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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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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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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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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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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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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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放《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时,对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及法条讲解,并根据情况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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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传输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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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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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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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讲解进行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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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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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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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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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统计季报和年报工作,或通过举办广播电视统计工作培训班,向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单位宣传行业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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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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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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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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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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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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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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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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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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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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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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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宣传单,梳理电视剧送审管理工作流程及所需报审材料,向省内各电视剧制作机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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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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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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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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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并在检查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进行讲解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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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传输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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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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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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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印《广播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2015年已发放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在工作中对行业内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分发,并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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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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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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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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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检查中有针对性的对服务单位进行宣传。在日常工作中开放办公电话,方便服务单位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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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节目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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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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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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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讲解进行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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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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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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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广播影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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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执法实践中对相关内容的讲解进行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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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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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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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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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官网公布;复印法规内容,在查处违规从事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时,向相关行为人宣传行业法规规章。
2. 制作宣传单、宣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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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2. 媒体融合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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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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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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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执法工作手册,在全省年度工作会议上发放到市州执法人员,要求依法依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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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节目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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