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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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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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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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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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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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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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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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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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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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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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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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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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从事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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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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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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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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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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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的节目内容 违反《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处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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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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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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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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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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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规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 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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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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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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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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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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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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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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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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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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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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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擅自在互联网上使用广播 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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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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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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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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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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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变更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或上市融资,或重大资产变动时,未办理审 批手续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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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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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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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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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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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未建立健全节目运营规范,未采取版权保护措施,或对传播有害内容未履行 提示、删除、报告义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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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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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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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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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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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未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和备案编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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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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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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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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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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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未履行保留节目记录、向主管部门如实提供查询义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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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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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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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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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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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向未持有《许可证》或备 案的单位提供代收费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与互 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服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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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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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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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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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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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未履行查验义务,或向互 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提供其《许可证》或备案载明 事项范围以外的接入服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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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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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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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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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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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误导用 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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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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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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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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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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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泄露用户信息秘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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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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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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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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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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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三次出现违 规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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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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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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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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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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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拒绝、阻挠、拖延广播电 影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 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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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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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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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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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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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载明的事 项从事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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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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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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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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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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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规传播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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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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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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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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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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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集成播控服务单位未对内容提供服务单位播出的节 目进行统一集成和播出监控或者未负责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版权等管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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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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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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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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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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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转播、链接、聚 合、集成非法广播电视频道节目、非法视听节目网站 的节目和未取得内容提供服务许可的单位开办的节目 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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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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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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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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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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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集成播控服务单位擅自插播、截留、变更内容提供 服务单位播出的节目信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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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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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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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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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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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输分发服务单位擅自插播、截留、变更集成播控 平台发出的节目信号和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 计费、版权等控制信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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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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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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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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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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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变更股东、股权结构等重大事项,未事先办理审批 手续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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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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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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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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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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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单位名称、办 公场所、法定代表人依法变更后未及时向原发证机关 备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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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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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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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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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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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用合资、合作模式开展节目生产购销、广告投放 市场推广、商业合作、收付结算、技术服务等经营性 业务未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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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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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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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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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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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集成播控服务单位和传输分发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 时未履行许可证查验义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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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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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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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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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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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要 求建立健全与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相适应的安全播控、 节目内容、安全传输等管理制度、保障体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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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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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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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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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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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集成播控服务单位和内容提供服务单位未在播出界 面显著位置标注播出标识、名称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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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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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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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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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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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容提供服务单位未采取版权保护措施,未保留节 目播出信息或者未配合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查询, 以及发现含有违反《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节目时未及时删除并保存记录或者未报告 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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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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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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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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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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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集成播控服务单位发现接入集成播控平台的节目含 有违反《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 内容时未及时切断节目源或者未报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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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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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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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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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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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于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技术系统和终 端产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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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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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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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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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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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向未取得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许可的单位 提供与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服务器托 管、网络传输、软硬件技术支持、代收费等服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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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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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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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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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向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设立的节目监控系统提 供必要的信号接入条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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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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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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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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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在同一年度内3次出现违规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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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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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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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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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拒绝、阻挠、拖延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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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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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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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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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违反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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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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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的;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5.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6.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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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一项、第十一条(一)款二项、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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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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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违反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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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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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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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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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使用未获得入网认定证书的设备器材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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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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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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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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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违规作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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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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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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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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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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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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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的;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5.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6.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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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一项、第十一条(一)款二项、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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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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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以虚假证明、文件等手段骗取《许可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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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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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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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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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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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 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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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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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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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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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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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制作、发行含有禁止内容的电视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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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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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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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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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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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播电视数字付费频道业务违反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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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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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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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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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 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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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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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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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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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 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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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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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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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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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租、转让播出时段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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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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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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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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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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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擅自播放自办节目、插播 广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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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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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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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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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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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批准,擅自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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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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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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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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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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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批准,擅自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播放 节目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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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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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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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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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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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线电视台(站)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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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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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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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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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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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有线)违反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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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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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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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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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违反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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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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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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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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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播电视广告违反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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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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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4.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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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款、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条;《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十一条(一)款三项、第十一条(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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