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7〕3号)精神,规范我局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吉省竞审联办〔2021〕2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现予印发,请有关处室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公平竞争审查办法(附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图、公平竞争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