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长白山管委会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省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14年度吉林省新闻系列(广电)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时间、地点
(一)受理范围: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4]33号)规定,2014年我评委会受理范围是: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从事编辑、记者工作的申报评审主任编辑、主任记者、编辑、记者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受理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8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7988号,吉林省博士后公寓511、512室。
联系电话:0431-89997803 、0431-89997805
联系人:宋香君、孙盛楠
工作信息网站:http://gdj.jl.gov.cn
评审相关文件及表格下载网站:原吉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站“人事管理”栏中下载。
二、政策依据及申报条件
2014年全省新闻系列(广电)专业技术资格政策依据及申报条件按照《吉林省新闻系列(广电)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见附件)、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吉人函字[2014]33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8]7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是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直接影响资格评审工作的质量。各单位务必严格、认真审查本系列高级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客观地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真实业绩和水平。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报省人社厅备案,由省人社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三年内不得申报高级技术资格。具体材料报送要求为:
(一)《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1份(附电子文档,纸介材料必须用标准A3纸正反两面印制,折页左侧装订,表中所有涉及本人填写的内容,必须用蓝黑或黑色碳素笔手写),2寸免冠照片3张,粘贴在申报人评审表“填表说明”页左下角;
(二)《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一式20份(附电子文档,纸介材料必须用A3纸印制,表中所有涉及本人填写的内容须用电脑打印);
(三)《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申报材料册(一)》1份(纸介材料必须用A4纸复印,材料册内容请严格按照材料册目录中的顺序要求,将相关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并采用胶装的形式单独装订成册,并将其与申报人评审表一起用档案袋装好);
(四)《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申报原件材料》1份(原件材料要按照审查目录的顺序和内容提供,并将其用档案袋装好);
(五)所有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报送。
上述材料中《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须加盖相应部门公章,申报人本人和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承诺签字,封面右上角评定编号由评委会统一编写;《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须加盖业务主管部门公章;《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册(一)》封面及档案袋封面目录须电脑打印,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评审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要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干部、考评专家四方联审的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符合条件的,四方面意见均要在申报人《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单位综合考核评价”栏中予以体现,并将申报材料在本单位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三)推荐人员经单位集中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由所在单位按照申报程序规定正式行文报送业务主管部门。
(四)由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以相应形式公示无异议后,在申报人材料的相应位置加盖业务主管部门公章,由业务主管部门制作申报人员信息一览表后统一将有关纸质材料报本评委会。
按照《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各单位、各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及相应推荐审核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工作规范(暂行)》规定,实行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或委托代理机构逐级审核、公示,并正式行文统一报送的方式进行推荐申报。本评委会只受理业务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的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参评人员材料,不受理任何个人申报的各类材料。
五、评审
按照《2014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规定,我评委会将在评委会例会前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与省人社厅共同随机抽取评委组建2014年度评审工作专家评委会,采取专家评委集中例会评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通过人员。
对事业单位和企业参评人员进行分类评审,对省、市、县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分类评审,对申报破格评审人员采取现场答辩(集中考试)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副高级、中级评审通过率不超过70%。
具体答辩(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相关事项
(一)全省各申报单位推荐条件、标准、程序等,必须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二)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费为300元,破格申报人员增加100元答辩费。
(三)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申报材料(原件除外)一律不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评审结论将在本评委会工作信息网站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进行集中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经省人社厅核准通过人员由本评委会统一领取核准材料,并集中向各地、各部门返还个人申报材料和核准通过人员的相关材料。具体返还时间另行通知。
希望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职称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并主动向有关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以确保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吉林省新闻系列(广电)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