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我省2020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http://gdj.jl.gov.cn/ 2020年01月07日 14:24: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各市(州)文广旅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广旅局、公主岭市文广旅局,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局直属事业单位及上划台、省局相关处(室)(自发):

为了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推动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上的重要作用,不断深化广播电视统计改革,现就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统计工作的具体部署,加强我省统计工作管理,做好2020年广播电视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统计数据审核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所辖地区、所辖单位的广播电视统计工作,全面落实广播电视统计“全覆盖”要求。各广播电视单位负责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广播电视统计工作。各单位要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统计员,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并给予统计工作必要的经费保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汇总审核上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明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数据质量责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二、提高效率,及时报送,加强统计数据分析

    各单位应通过系统于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2019年广播电视统计年报”审核、报送;于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12月10日前完成“广播电视统计季报”审核、报送。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12月10前通过系统完成“2020年广播电视覆盖快报”审核、报送,并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单位基本信息。

    各单位要在充分分析数据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工作,撰写产业发展分析报告,并上报省局。各单位要通过统计数据探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发展规律,深度发掘行业增长潜力。要善于用统计数据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在推动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亮点,善于总结统计工作方面的突出工作。

三、突出衔接,强化考评,完善管理制度建设

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突出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加强机构业绩审核、电视局审批、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等行政数据与统计工作的衔接。基层填报单位的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要作为节目创作扶持补助资金、从业资质审批换证的重要条件纳入考评。

建立健全统计工作通报制度。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计工作的年度部署和省局的具体工作要求,省局将建立统计季报、快报、年报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地区上报数据的时效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通报。各地区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通报制度,强化对基层填报单位统计工作的管理。

四、其他事项

各地区、各单位纸质版数据报表、分析报告及说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使用邮政EMS送至省局规划财务处,并通过系统“制度下载及文档上传”功能上传说明文件。各地区要建立好本地区的纸质材料存档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省局联系人:刘继波  电话:0431-85816207

通信地址: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省广电局规划财务处

邮政编码:130033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017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打 印]       [关闭窗口]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版权所有: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吉ICP备2022008086号 | 网站地图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 邮编:130033 网站标识码 :2200000055
联系电话:0431-85816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