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广播电视站,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集团、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自发):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的通知》(广电办发 〔2020〕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并参与作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申报主体:
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均可申报。活动参评作品,应为处于创作阶段的原创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节目等。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2020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作品征集分上下半年两次开展。上半年作品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20日,下半年作品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0日(下半年作品征集不再另行通知)。
各申报机构需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作品材料(《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申请书》及《版权承诺书》)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均需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报至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地址(如邮寄报送,请务必发EMS):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邮编:130033。
联系人:王鑫 电话:0431-85816034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