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抗击疫情优秀公益广告展播作品的通告
全省各级播出机构:
根据省局传媒机构管理处2月28日发出的《关于上报评选抗击疫情优秀公益广告作品的通知》精神,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认真开展推荐报送工作,经省局认真评审,共评选出14部优秀电视公益广告作品,现予以发布。
请各级播出机构自行下载进行播出。具体要求详见《省广电局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优秀公益广告展播工作的通知》(吉广电明电〔2020〕18号)。
对于入选进行展播的14件优秀作品,省局决定对主创单位进行适当的奖励。
附件:抗击疫情优秀公益广告展播作品。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