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电视剧优秀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http://gdj.jl.gov.cn/ 2020年06月19日 09:12: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广播电视站,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集团、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省内各影视制作机构(自发):

为进一步增强吉林省电视剧剧本原创能力、发掘和培养优秀创作人才,推动精品电视剧生产创作,提升我省电视剧的制作水准,为我省电视剧创作的繁荣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决定举办2020年电视剧优秀剧本征集评选活动。

一、评审标准

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重点评选已完成备案公示的电视剧原创剧本。

坚持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求作品贴近时代、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具有较深刻的思想内涵及较高的文学价值、艺术水准。鼓励作品题材、风格多样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遵循艺术规律,聚焦现实生活,展现时代精神,讲好吉林故事。

    对于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三个重大”题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等题材的剧本,本次评选将给予特别关注。

二、申报程序

    省级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直接将参评材料报送省广播电视局,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本辖区内参评作品推荐工作。

(一)参评作品应为201861日至2020531日,在吉林省正式取得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公示的剧本。

(二)参评剧本的申报主体应为该作品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的立项机构。

三、评审程序

评审将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吉林省电视剧创作审查专家委员会及业内专家组成评委组,对参评电视剧本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吉林省广播电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评审结果

本届电视剧优秀剧本征集评选将产生精品剧本1部,优秀剧本2部。

五、征评时间

(一)投稿截止日期:202073日;

(二)评选时间:202076-2020731日;

(三)获奖作品公示时间:202083-2020811日。

六、参评材料

(一)《吉林省广播电视局2020年优秀电视剧剧本评审申请表》(见附件)5份,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

(二)完整剧本5份。须采用A4纸打印、正文宋体小四号字体、页码页面底端居中、双面打印、装订完整。

(三)故事简介5份,不少于10000字。

(四)剧本版权登记证明复印件5份。

七、版权要求

(一)剧本必须是原创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改编自其它如:小说、电影等类型作品的电视剧剧本,剧本编剧须是原作品作者。

  (二)参评剧本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取消其入选资格。若参评剧本发生版权纠纷,由参评单位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八、邮寄地址

参评作品须用中国邮政EMS邮寄,不接收其他快递。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电视剧处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5816018

邮编:130033

九、特别声明

(一)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缺少必要材料的剧本,不予参评。

(三)为防止剧本内容泄露,保障作者权益,评选工作结束后,将对未获奖剧本进行销毁处理。

 

附件:吉林省广播电视局2020年优秀电视剧剧本评审申请表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6月16

关于开展2020年电视剧优秀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doc
责任编辑: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打 印]       [关闭窗口]    
关于开展2020年电视剧优秀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doc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版权所有: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吉ICP备2022008086号 | 网站地图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 邮编:130033 网站标识码 :2200000055
联系电话:0431-85816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