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广播电视站,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集团、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自发):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1〕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按要求做好2021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动员并督促所辖市、县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申报时限,每季度通过网上在“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年末,省局将对各市(州)组织申报该项工作的作品数量和质量进行通报。此项推优工作每季度不再另行发文。
2.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含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相关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相关大专院校(院系)及个人等均可参加。
省广播电视局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王鑫 0431-85816034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