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2019-2021年应急广播
发展情况”试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广播电视站,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省局直属事业单位、省局相关处(室)(自发):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O19—2021年应急广播发展情况”试统计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1〕273号)有关工作部署,全面反映我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应急广播发展情况,现就试统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广播发展情况试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数据编报、汇总、审核和分析,做到应统尽统、不缺不漏、数据真实全面,确保高质量地完成专项统计工作。
二、精心组织,严格审核
“2O19—2O21年应急广播发展情况”由省、市、县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监测中心、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等应急广播运营单位填报。各级应急广播平台运营单位填报的数据应逐级向上级应急广播平台运营单位报送,上级应急广播平台运营单位应及时审核上报数据,省、市、县广播电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数据汇总及审核工作。
三、提高效率,按时报送
各单位应于2021年10月20日前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专项报送系统”完成报送。登录网址(http://123.56.253.135)或使用手机等移动端填报。
四、其他事项
各单位将汇总的统计表(签字、盖章)和数据说明纸质材料报送省局规划财务处。数据说明的内容应包括应急广播建设工作成效亮点、主要数据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政策建议等内容。各单位要做好所辖地区、单位纸质材料存档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省局联系人:刘继波 电话:0431-85816207
通信地址: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省广电局规划财务处
邮政编码:130033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