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频道、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省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自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中国梦”提出十周年之际,大力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网络视听空间唱响“共筑中国梦 奋进新征程”的主旋律,推进全省网络视听节目繁荣发展,积极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推选和展播活动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57号)精神,吉林省广播电视局2022年继续组织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推选和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作品应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首播的优秀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尚未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的作品暂不参评,申报机构或个人应为节目版权所有者。
二、参评要求
参评作品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现实题材为主,坚持守正创新,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作品主题应符合下列范围:
(一)聚焦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主线。突出迎接宣传贯彻二十大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二)聚焦中国梦伟大征程。围绕国家发展重大战略、经济社会民生、国防军事科技等领域重大进展,反映当代中国特别是近十年来,各项事业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化,记录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精神记忆,描绘新时代最为壮阔的梦想图景,汇聚国家最为持久的追梦力量。
(三)聚焦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将“中国梦”与“我的梦”相融合,重点讲述“中国梦”提出这十年,平凡人物的生活变化、奋斗故事、感人事迹,讲好广大人民群众寻梦、追梦、圆梦故事,讴歌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凝聚起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四)聚焦现实生活和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聚焦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讲好典型人物故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塑造新时代人民群众鲜活群像。
(五)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其中蕴涵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六)聚焦青少年群体。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视听形式,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审美观念和价值取向,牢固树立并自觉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活动内容
(一)节目征集与初评。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辖区内(含市、县)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申报,并负责初评工作,将初评汇总后的节目报送省广电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频道、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影视节目制作机构、相关大专院校(院系)及个人,直接将节目报送省广电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二)节目评审。省广电局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节目进行评议,推选出入选作品。入选作品将由吉林省广播电视局给予制作补助,联合吉林省广播电视协会制发《荣誉证书》,并择优报送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参加全国评选。
鼓励体现网络元素、符合网络传播特性、契合网络媒介传播需求的原创作品,鼓励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精神文化需求的原创作品,鼓励具有突破性、探索性的作品。
(三)节目展播。省局将组织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开设专区,集中开展入选节目的推荐和展播。入选国家广电总局优秀节目的,总局将组织全国性推荐和展播。
节目参评即视为授权参与全省或全国性公益展播活动,申报机构或个人在申报前应对节目的播出权限进行确认。已授权网络独播或会员付费观看的节目参评,应提交播出平台同意授权公益展播的相关证明。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要注意在作品初评阶段严格审核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契合主题、高质量、高品位的作品。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需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于2022年3月7日前报省局网络处。
(二)按时报送。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应包括本地区(本单位)参评作品统计表(附件1)、作品推荐表(附件2)、版权承诺书(附件3)及作品音视频等(以MPG等常见存储格式,按统计表序号存储拷贝)。
省局联系人:王鑫 0431-85816034 赵颖 0431-85816031
地址(如邮寄报送,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
邮编 130033
附件:1.“中国梦”主题网络视听节目推选和展播活动参评作品统计表
2.作品推荐表
3.版权承诺书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