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频道(自发):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6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报送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申报表格。《2022年度“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纸质版原件十份,同时将word电子版存储在U盘中。
2.视频材料。如节目已完成部分录制,可提供1期mp4格式标清样片,通过U盘形式报送。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所有参评材料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通过EMS邮寄至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
联系人:刘立娟
联系电话:0431-85816209
附件:1.总局文件
2. 总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