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集团、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省网络节目管理中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自发):
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需要,是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认同的重要举措。网络视听作为日益重要的宣传文化阵地,在提升汉语普及、规范汉字使用、净化语言环境方面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主动承担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社会责任。近年来,网络视听节目繁荣发展,节目质量大幅度提升,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文化生活需求。但管理中发现,一些网络视听节目特别是短视频中,存在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问题,如错别字连篇、滥用谐音、曲解文字含义、为蹭热点生编硬造词汇、为规避审查故意使用错别字、在汉字中随意插入网络语言或外国语言文字等,影响了网络视听节目的观感和质量,严重干扰青少年对语言文字的正确理解使用,影响中华文化的传承传播,也助长了一些不当言论的隐匿传播。
为进一步推动网络视听节目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建设健康文明规范有序的语言文字传播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自觉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行业规章及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则,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网络视听节目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维护国家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准确性,充分发挥网络视听节目宣传和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重要作用。
二、网络视听节目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所指范围包括:网络剧(含网络微短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纪录片、网络直播节目、短视频、网络视听广告等各类网络视听节目的片名、片头、标题、台词、字幕、片尾演职员表,以及与之相关的海报、弹幕、评论等所涉语言文字。
三、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字、词、短语、成语等,不得随意更换文字、变动结构或曲解内涵,不得随意插入网络语言或外国语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绍仿照成语、外语词等形式生造的词语,不得使用字母缩写代替汉字。坚决遏阻庸俗暴戾网络语言传播。
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规范、有效的语言文字质量检查制度,严把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尤其是短视频的语言文字使用和审核关。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增加人工审核和编辑力量,确保网络视听节目中语言文字使用坚持正确导向,符合语法规范,不得仅依靠语音识别技术生成节目中的文字而不加以审核编辑,不得出现错别字和不规范用法,不滥用网络语言,尤其要杜绝可能引起歧义的错别字。涉及政治、重大新闻事件等内容的网络视听节目(含短视频),必须由人工审核节目中的文字。
五、全省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网络视听节目语言文字使用监管治理,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语言环境。指导辖区内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落实网络视听节目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有关要求,并加强内容监看,督促机构及时对节目未规范使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清理更正,对违背汉字书写规律和审美品位,粗制滥造、拙劣夸张、观感不佳的字体进行清理替换。
六、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各市(州)、长白山、梅河口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及省直单位要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网络视听节目语言文字不规范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请于9月23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治理情况上报至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省网络节目管理中心要加强监听监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省局将对全省各级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此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人:王鑫 电话(传真):0431-8581603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吉林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