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组织开展吉林地区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二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初评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http://gdj.jl.gov.cn/
2023年08月10日 10:02:00
责任编辑: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字体显示: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组织开展吉林地区

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二届中国播音主持

“金声奖”初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吉林广播电视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我省“金声奖”初评阶段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金声奖”评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评选和表彰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德艺双馨的播音主持专业人员,为广播电视行业树立榜样标杆。

二、名额设置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报送名额2名(广播1名,电视1名),吉林广播电视台报送名额4名(广播2名,电视2名)。

三、参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忠于党的广播电视事业,讲政治、重品行、强业务。

(三)持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现正在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音主持岗位、且连续从事播音主持工作三年(含)以上的播音员主持人,以上期限均计算至2023年6月30日。

(四)同时从事广播、电视工作的播音员主持人,参评时只可选报一类,不得兼报。

(五)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并具有播音主持高级职称的可以按一般参评人员参评,不计入以上20%名额。

(六)首届“金声奖”获奖者不参加评选。

(七)参评人员不得伪造、隐瞒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评资格。 

(八)违法失德人员及其作品严禁参评。

四、评选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定人民立场,坚守社会责任,遵守职业道德,积极传递党和国家声音、传播主流价值观、展现新时代风貌。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良好的语言文化素养和优秀的表达表现能力,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好。播音主持作品坚持守正创新、符合时代审美、代表专业发展方向。

(三)德艺双馨,在社会上具有良好影响力和一定知名度。

五、评选程序

按照总局有关评选工作的要求,此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省局负责我省初评评选工作,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吉林广播电视台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各地区、各单位推荐的参评人员要在其所在单位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省局将针对各地区、各单位推荐的参评人员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初评结果将在省局官网完成公示后按要求报总局参加复评、终评。

六、各地区、各单位组织参评工作程序和要求

参评人员所在单位须严格审核参评人员资质及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提出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推选。

履行相关程序无异议后,须在《第2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优秀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推荐表》(推荐表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公示公告栏,请参评单位人员自行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nrta.gov.cn/art/2023/7/25/art_113_65003.html)对应位置填写征求意见情况、参评人员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相关负责人签字,连同代表作品等材料报送省局。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七、参评单位报送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推荐人选报告。

2.参评人员《推荐表》盖章原件。

3.参评人员播音主持专业履历及成就简介(1500字以内)。

4.参评人员播音主持代表作品的文字介绍(包括代表作品创作背景、内容阐释、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等)。

5.参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包括封面、个人信息页、发证单位和发证时间页、有效期内的最新年度核验页或延续注册情况页,过期失效的证件无效。

6.参评人员六寸彩色履历照1张、播音主持现场工作照2张,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7.推荐参评人员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的材料。

以上1~5项材料须用A4纸打印各1份,加盖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公章和骑缝章。第7项只需加盖公章一同报送。

(二)电子版材料

1.以上1~5项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文件各1份,采用PDF格式。

2.参评人员的代表作品电子版文件:

(1)代表作品应选自参评人员所在单位的播出平台,参评人员须在作品中以播音员主持人的身份出现。

(2)代表作品为所在单位播出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广播电视节目。

(3)可报送3~5件代表作品,类别不限,时长不限,但3~5件作品的总时长不超过45分钟。其中,参评广播播音员主持人语言量总计不少于30分钟,3~5件作品中至少含2件音频作品;参评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本人出镜量、口播量不少于20分钟,与配音量合计不少于30分钟。

(4)允许对报送代表作品进行剪辑,但参评人员的播音主持部分须保持播出原貌,不得进行以优化为目的的后期制作。同时,须在《推荐表》中提供代表作品原完整版播出链接,如无链接则须在电子版材料中提供原完整节目。

(5)报送代表作品播出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6)每件代表作品文件名须标注为“参评人员姓名(播音名)+代表作品名称”。

3.参评人员的自我介绍视频:

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我介绍、对报送代表作品的阐释等。时长不超过5分钟,横屏拍摄,一镜到底,不进行剪辑,不使用滤镜,画面、声音清晰。文件名须标注为“参评人员姓名(播音名)+自我介绍”。

4.文件格式:

(1)视频文件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最高不超过1920×1080,每件代表作品的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5G。

(2)音频文件采用MP3格式。

5.参评人员彩色照片4张,采用JPG或PN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5M,包括:

(1)履历照1张。

(2)播音主持现场工作照2张。

(3)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6.存储介质:

移动硬盘或U盘(务必贴注标签,写明参评单位)。请参评单位为每个参评人员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名称须标注为“参评人员姓名(播音名)+评选类别+参评单位”。

(三)以上参评材料不予退还

八、报送时间及报送方式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联系人:李想,联系电话:0431-8581630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吉林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请一同以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邮政编码:130033。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387

 

 

 

 

 

 

 

 

 

 

来源: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版权所有: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吉ICP备2022008086号 | 网站地图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 邮编:130033 网站标识码 :2200000055
联系电话:0431-85816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