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广电技〔2023〕5号
吉林广播电视台,局直属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为探索“未来电视”技术体系、演进路径和发展模式,培育创新生态,广电总局决定分领域开展“未来电视”试点工作。现将相关通知(广电发〔2023〕35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要求并具备试点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省广电局受理2023年试点申请截至2023年10月24日16时,后续年度试点申请截至当年6月23日。材料接收地址为: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广电大厦18A-16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std201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未来电视”试点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9月13日
(联系人:刘宇通0431-85816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