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广电技〔2023〕6号
吉林广播电视台,局直属有关单位,相关科研机构和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体育总局联合印发的《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加快推动广电行业虚拟现实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构建虚拟现实标准体系,加速多场景应用落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视听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广电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虚拟现实制作技术应用示范。现将相关通知(广电发〔2023〕37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要求并具备试点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我省申报工作由省广电局科技处牵头组织,材料接收地址为: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广电大厦18A-16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std201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虚拟现实制作技术应用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9月14日
(联系人:刘宇通0431-85816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