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广播电视站,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省网络节目管理中心、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频道、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自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 做强广播电视主流舆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管理、推进精品创作,充分发挥广电新媒体作用,省广播电视局拟于2023年9月25-26日在长春市举办“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管理培训暨内容创作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9月25日上午 开班仪式
1.开班动员:省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立中
2.网络视听管理及内容创作指导: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领导
(二)9月25日下午 交流互动
3.网络剧片上线播出政策及创作辅导;对接与互动
授课人: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网络视听平台专家
4.重点网络影视剧、纪录片创作经验交流
交流单位:吉林省凝羽动画有限公司、吉林省朝也影视有限公司、长影时代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广播电视台、蛟河广播电视台
(三)9月26日全天 专家授课
5.纪录片精品创作培训
授课人: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专家
6.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培训
授课人:中国传媒大学专家
二、培训对象
1.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负责人(每单位1人)。
2.各市(州)广播电视台、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广播电视站、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台、省网络节目管理中心、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频道、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新媒体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每单位2人)。
3.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相关负责人(每单位1-2人)。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9月25-26日培训,9月24日下午15:00后开始报到。
培训地点:长春华天大酒店(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2288号 冯宇佳19990567587)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和餐费由省局统一承担。外地学员安排住宿,往返交通费和宿费自理。
五、报名方式
请相关单位务必于9月20日上午11:30前将报名回执表(含表格电子版)报省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邮箱zhaoying6991@163.com)。
联系方式:
赵 颖:0431-85816035 13080025027 (传真0431-85816034 )
冯 桔:0431-85816241 15104498425
附件: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管理培训暨内容创作经验交流会报名表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