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集团、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自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时代脉搏,聚焦“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我局受山东省广播电视局邀请参加“2023国际短视频大赛”作品征集活动,该活动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项批准,由山东省广播电视局举办,以“美好新视界 丝路共繁荣”为主题,选送一批优秀短视频参赛,共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
一、征集对象
面向系统内播出机构、制作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等征集优秀短视频作品。
二、活动主题
“美好新视界 丝路共繁荣”。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保证内容积极健康,传播正能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等相关要求。
2.参赛者可从自己独特的视角出发,聚焦大赛主题,围绕“一带一路”,以自己、家庭或者企业、机构亲身经历的精彩故事、发生的喜人变化、产生的独有感悟、参与的创新创造等等,向世界展现“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以来,经济合作、文化交流、个人发展等各个领域的精彩变化和深刻影响。
3.参赛作品须为个人或团队创作的原创作品,版权明晰,画面、音乐、字体版权及肖像授权等无争议。作品须为2023年以来创作的短视频。抄袭、搬运作品不纳入评审范围。
4.视频须具备完整图像、声音、字幕,原则上时长5分钟以内为宜,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视频格式接受MP4、MOV、AVI等常见格式。视频画面清晰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
5.鼓励报送多语种作品,对白、旁白、解说等须添加中文简体字幕,汉字使用应规范、准确。
四、奖项设置
2023国际短视频大赛,面向全球征集作品,共设立以下五类奖项:
(一)一等奖3个,分别颁发10000元奖金及奖牌、证书。
(二)二等奖6个,分别颁发8000元奖金及奖牌、证书。
(三)三等奖10个,分别颁发5000元奖金及奖牌、证书。
(四)优秀入围作品100个,分别颁发“优秀入围作品”证书。
(五)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及证书。
我省征集申报的作品经省广播电视局初评后,择优推荐至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参加评选。
五、参赛须知
1.参赛者投稿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提供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的,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2.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作品所涉相关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负责。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并保留对作品后期技术处理权利,使用方式包括用于公益宣传或提供给相关媒体播放等。主办方不承担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主办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参赛者承担。
3.以团队形式参赛的,作者限5人以内。团队作品应指定一名主创成员报名,不得重复报送。
4.凡参赛者报名成功,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5.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概不退稿。
6.主办方拥有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广泛动员辖区内各级广播电视台、县级融媒体中心、影视制作机构等,围绕活动主题,积极推送优质短视频作品。
(二)报送时间。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方式。各影视制作机构将申报作品及相关附件报属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汇总辖区内征集作品及附件后邮寄至省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集团直接报送至省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通过U盘存储方式进行报送,申报材料应包括本地区(本单位)申报作品和两个附件。
省局联系人及电话:赵颖 0431-85816035/0431-85816031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
附件:1.2023国际短视频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2.参赛承诺书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