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吉林广播电视台、长影频道、吉林教育电视台(自发):
为进一步推动省际媒体宣传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在壮大主流舆论、强化宣传引导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展示东北三省文化事业和文旅产业建设成就,助力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和文旅融合发展。经吉林、辽宁、黑龙江三省广电局共同研究决定,以“助力东北三省文旅融合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东北三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联合展播活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展播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5日—7月15日。
二、展播范围:
东北三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三、作品下载方式:
各省广电局共同精心挑选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共计30部,作品题材和内容以宣传东北三省富有文化积淀和文化底蕴的历史文化遗产、民风民俗、名胜古迹、美景美食,以及具有地域特色的红色旅游资源、冰雪旅游资源为主,充分展示东北三省旅游文化特色,助力推动东北全面振兴。请各级播出机构于6月12日前登录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gdj.jl.gov.cn/)首页,进入“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中开设的“东北三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联合展播广播作品”和“东北三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联合展播电视作品”专区,自行下载展播音、视频。
四、工作要求:
“助力东北三省文旅融合发展”主题公益广告展播活动是东北三省首次联合发起的重要宣传任务,政治性强、关注度高、影响力大。
1、全省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联合展播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安排布置,认真组织本辖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积极参与联合展播活动。请各市(州)级广电行政部门于6月14日前汇总本辖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逐级上报的《联合展播计划表》,报送至省局传媒机构管理处;展播活动结束后,汇总本辖区展播活动工作总结,于7月16日前报送至省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2、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努力为展示东北三省旅游文化特色,助力推动东北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的主流舆论氛围。要按照“突出主题、优中选优”的原则,在确保日常公益广告播放比例达标的前提下,每日播出联合展播作品总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2%,同时增加在黄金时段的展播频次。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如实填写本单位《联合展播计划表》,于6月13日前逐级报送至本辖区市(州)级广电行政部门。展播期间要随时采集参展作品的播放条次、时长等相关信息,认真做好展播数据统计工作,于7月15日前将本单位展播活动工作总结逐级报送至本辖区市(州)级广电行政部门。请各省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按照上述时间节点直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联系人:刘铭 联系电话:0431-85816070
附件:“助力东北三省文旅融合发展”主题公益广告联合展播计划表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6月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