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4年度广播电视播音、工程专业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现将广播电视播音、工程专业职称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全省参加广播电视播音、工程专业社会化评审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答辩时间: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
报到地点: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吉林广电大厦1号门。
三、答辩携带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答辩评审纪律要求,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参加答辩人员严格按照答辩时间报到(答辩时间见附件)。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3.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不超过3分钟,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
咨询电话: 0431-85816278
附件: 答辩人员名单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