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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推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2025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http://gdj.jl.gov.cn/
2025年02月14日 08:32:00
责任编辑: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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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集团、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省内各影视制作机构(自发):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5〕27号)要求,省广电局决定组织推荐广电总局2025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广电办发〔2025〕27号文件精神,履职尽责,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并严格把关,按程序和时限完成报送工作。
  二、报送方式
  省级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将国产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参评材料分别报送省广电局电视剧处、网络处,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本辖区内参评作品推荐工作,经初审后分别报省广电局电视剧处、网络处。申报单位邮寄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前。
  三、初评方式
  省广电局将组织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评,初评工作将依照公平、公正、公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出推荐作品按程序报广电总局。
  四、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请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全部参评剧目材料。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 
  邮编:130033
  电视剧项目请邮寄至吉林省广播电视局电视剧处。
  收件人及联系电话(传真):丁囡 0431-85816026
  网络剧、网络电影项目请邮寄至吉林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收件人及联系电话(传真):王鑫 0431-85816034
  五、特别声明
  (一)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缺少必要材料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为防止相关内容泄露,保障作者权益,初评工作结束后,将对相关材料进行销毁处理。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2月11日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来源: 电视剧处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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