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广播电视站,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集团、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自发):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5〕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按要求做好2025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动员并督促所辖市、县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广泛征集符合推优标准的优秀作品。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含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相关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相关大专院校(院系)及个人等均可参加。本年度推优工作每季度不再另行发文。
2.每季度申报截止日期分别为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申报机构或个人应在每季度报送截止日期之前,登录“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申报系统”(http://wlst.pingshen.nrta.gov.cn/),认真阅读用户手册,根据平台有关说明,完整填写所需信息,提交申报。
3.申报机构或个人填报前需确认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认真核对版权确认书信息,务必保证完整、准确的版权单位(个人)信息。超高清节目、AI生成视频、系列节目中的单集(期)作品报送推荐材料时,需在系统填报时明确注明。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动画片、网络微短剧、网络直播节目应按要求填报发行许可证号或上线备案号。
省广播电视局联系人及电话:刘宇航 0431-85816031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