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广播电视站,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各县(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吉林广播电视台、相关广电视听制作机构(自发):
为推动海峡两岸视听业交流合作,增进两岸同胞亲情,现将《关于举办第五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优秀视听作品云展览的通知》《第二届海峡两岸青年“海融竞逐”微视听展播季作品征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相关作品报送工作。
联系人:闫大伟,电话:0431-85816305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举办第五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优秀视听作品云展览的通知
为推动海峡两岸视听业交流合作,增进两岸同胞亲情,2025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与台湾中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商业同业公会联袂主办“第五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优秀视听作品云展览”。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参展作品须积极展示中华传统文化、经济与科技发展、社会民生和自然风貌等内容,具有较高艺术水准。
二、展览形式
展览分三个展区:纪录片(全片或片花)展映展区;动画片(全片或片花)展映展区;短视频/微短剧展映展区。
三、支持单位
中国联合展台、五洲传播中心、中华网、中国传媒大学、中华文化发展促进会、中广联合会纪录片委员会、中制协短视频内容工作委员会、北京电影学院、未来电视、北京市海峡两岸民间交流促进会、北京电视艺术促进会、爱奇艺、优酷、腾讯、芒果TV、B站、华策、雅文传播、丰德传媒、沐和玥兮(北京)文化公司、台湾中华影视内容艺术发展协会、台湾电影制作发展协会、台湾万达超媒体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台湾cnex纪录片展播频道、台湾艺术创生文化基金会、台湾沈春池文教基金会、凤凰卫视中文台、香港有线电视台、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
四、参展作品需提供的材料
(一)纪录片(全片或片花)、动画片(全片或片花)展映展区参展作品需提供的材料
1.作品高清海报
竖版图片尺寸600×800px,横纵比为3:4的png、jpg格式图片均可。
横版图片尺寸1920×1080px,横纵比为16:9的png、jpg格式图片均可。
2.成片为MP4格式,最大不超过5G;
3.参展单位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的参展报名表(扫描件,并提供word版);
4.参展单位加盖公章的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二)短视频/微短剧展映展区参展作品需提供的材料
1.短视频/微短剧,MP4格式;短视频作品原则上5分钟以内;微短剧作品单集时长原则上10分钟以内。
2.短视频形式不限,人物访谈、演讲、脱口秀、MV
Vlog、才艺展示、动漫动画等均可;不区分数字技术或实拍;不区分实拍影像及动画内容;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格式为MP4。
3.参展单位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的参展报名表(扫描件,并提供Word版)。
五、其他事项
1.本展览属公益性质,不收取参展费用。
2.机构可按要求推选作品送展,播展作品由云展览组委会确定。
3.云展览正式上线后,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将提供云展览观展网址。
4.本届云展览组委会将从参展作品中评选海融特优作品、海融佳作作品和优秀组织奖。
5.参展作品的视频文件、海报和机构LOGO、纸质文件扫描件等报名材料电子版,请以网盘形式提供。
6.报名参展作品及相关材料,无论是否展出,均不予退还。
六、资料寄送及联系方式
参展作品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百度网盘链接、Word版报名表、盖章或签名的PDF版报名表以及其他需按要求提交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的邮箱:carfte@263.net。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姜代超(电话:010-86097731,手机:18611792356)
陈 凯(电话:010-86091450,手机:13910293118)
周 莹(电话:010-86091244,手机:13681187789)
传 真:010-86093249
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拥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
附件:1.第五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优秀视听作品云展览参展作品报名表
2.报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