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各县(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部署,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法办发〔2021〕13号)要求,省广播电视局决定对作出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决定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政执法案件,同步下发相应的执法决定书、行政建议书、信用承诺书,实施“一案三书”工作,并制定了《吉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管“一案三书”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吉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管“一案三书”工作规范.docx
2.行政建议书.docx
3.信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