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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2024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http://gdj.jl.gov.cn/
2024年05月31日 14:18:00
责任编辑: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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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4〕2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坚持解放思想、开放包容,牢固树立争先进位,破除惯性思维,强化目标牵引,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变“政府端菜”为“企业点菜”,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引导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加快营造高效便利、公开公正、利企惠企、保障有力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营商环境。

二、具体任务

(一)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部分

1.制定并公示年度工作方案按照全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标准和要求,以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为主要抓手,对标《吉林省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方案》和《吉林省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任务落实,研究制定我局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分解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

2.指定专人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继续抓好专人协调对接,对外加强与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沟通联络,对内负责我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一体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不断提高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4.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构建规范高效的行政检查执法环境,保证行政权力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全面实施“事前报备、现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的行政检查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从源头抓起,跟踪全程,强力整治随意执法,持续规范监管秩序。

5.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加强对“首违不罚清单”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和完善《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市场经营活动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动态调整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四张清单”,主动面向社会公示,并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切实提升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健全完善“一案三书”工作机制,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容缺执法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督促经营主体依法经营。

6.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对清单所列事项要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报告制度,定期排查上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认真做好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排查和破除工作。

7.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牢牢把握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关口管理,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前置审核机制,兼顾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将机关公文审核作为公平竞争审查的前置环节,进一步提高对文件类别的甄别能力,全面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全面清理,保证审查清理全覆盖、无遗漏,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并维护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8.深化信用替代证明改革。通过信用数据共享,办事流程再造,让“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腿”,为企业请进来、走出去提供便利,在实现一份专用信用报告对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替代的基础上,与已实行替代证明改革地区和部门实现信用报告跨区域、跨部门互认,有序扩大信用报告替代领域。

    9.推行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执法检查。通过应急系统上下级联动、企业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联合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清根式”检查。通过分级监管和联动执法,降低检查频率,进一步帮助企业从根本上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避免问题隐患“屡查屡现”。

    (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部分

    10.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推动更多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定期梳理形成高频“一网通办”服务清单,在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并结合实际动态更新,对工作中形成的反馈意见和问题高效整改,切实将高频服务打造成为“好用”、“爱用”的精品服务,实现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11.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以我局与黑龙江局在“放管服”改革领域签订的深化合作框架协议为起点,推动与其他省市通过采用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开展跨区域通办合作,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做到就近办、异地办。

    12.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加强宣传推广,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开放日”等时机,面向社会邀请群众作为政务服务体验员走进政务服务中心、登录办事平台,看政策“懂不懂”、流程“通不通”、服务“优不优”、体验“好不好”,推动服务流程优化,办事体验提升。

1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规范行业管理秩序,强化行业安全保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责任,编制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落实部门内和跨部门联合检查等各项任务。

14.建立健全“接诉即办”机制。配合推进吉林省接诉即办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快速响应、限时整改、监督反馈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热线接办效率,高效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等诉求,更好发挥热线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窗口作用,及时了解问题建议,推动解决服务问题。

    15.加强工作创新和信息报送。对标国内省内先进水平,学习复制其他地区及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探索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创新举措。及时总结提炼相关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做好“放管服”和“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16.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认真贯彻实施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等,依法科学设定罚款、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全面强化罚款监督。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我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夯实“一把手”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营商环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全省广电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强化整治整改。主动接受社会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开展常态化整治,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核实情况,举一反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自查整改,真正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推动全省广电行业服务效能跃升。

   (三)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广播电视主流媒体作用,指导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时推广宣传我省广播电视行业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经验成果,努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工作总结。政策法规处将适时调度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各牵头、配合处室要及时总结我局全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并于12月23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局政策法规处。

 

附件:吉林省广播电视局2024年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

          工作任务分解表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2024年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来源: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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